【导语】:高层次人才C卡持卡人,可享受以下服务户籍办理优先、安居保障、子女入学优先等待遇。
湛江高层次人才C类待遇
(一)户籍办理。
非本市户籍的持卡人可凭卡和相关资料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住所或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对无法按照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先后次序落户的,可申请在人才公共户落户。
(二)安居保障。
1.持卡人可按规定享受公积金优惠政策,在我市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落实)
2.持卡人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
(三)子女入学。
1.C类持卡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普惠性幼儿园的,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和普惠性幼儿园就读。非当地户口的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如确实无法安排入读普惠性幼儿园的,可选择入读其他民办幼儿园,并由持卡人住所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2.A、B、C类持卡人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入读工作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有关政策执行。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志愿所在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市内入读中职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录取。
3.高层次人才子女从市外中小学校转入我市中小学校,由用人单位向持卡人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符合条件转入市直属学校的向市教育局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各类人才子女入读中小学校的优待政策,按照户籍学生的转学规定予以协调办理。
(四)社会保险。
1.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到我市居住,并计划在就业地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随到随办。(市社保局会同各县(市、区)社保部门落实)
2.持卡人配偶、子女未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分别会同各县(市、区)医保、社保部门落实)
(五)停居留和出入境。
1.持卡人可按照公安部关于支持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在申请永久居留、办理签证证件、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等方面享受便利。(市公安局落实)
2.内地居民持卡人可通过正常程序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其配偶、子女、父母如符合公安部有关规定,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市公安局落实)
(六)商事登记。
持卡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及时受理、限时办结。(市市场监管局落实)
(七)金融服务。
1.鼓励金融机构对持卡人创办科创型企业提供政策匹配咨询、信用贷款授信支持、合理设计贷款期限、风险补偿等综合服务。(市金融工作局落实)
2.外籍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存取款和汇兑业务,鼓励银行减免相关金融服务费用。(市金融工作局落实)
(八)交通服务。
1.持卡人本人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市国资委落实)
2.持卡人在市内乘飞机、高铁时可走优先通道。(市交通运输局协调落实)
(九)就业服务。
1.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提供1次就业协助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落实)
2.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未就业或失业的,给予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岗位推荐等跟踪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
(十)法律服务。
1.市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组建法律服务顾问团,持卡人可享受顾问团的免费法律咨询。(市司法局落实)
2.为持卡人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捷快速的公证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落实)
(十一)免费参观景区。
持卡人可免费参观我市湖光岩风景区及三岭山国家森林公园。(市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落实)
(十二)专区服务。
1.湛江市人才驿站及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对高层次人才及其创办的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
2.各级人才驿站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座谈会、联谊交流等活动或免费向相关活动提供人才驿站场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
3.持卡人可按规定免费入住我市人才驿站服务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
(十三)其他服务。
持卡人可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待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可在全市通用服务基础上,根据实际为持卡人提供特色服务,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单位自行制定。
政策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rsj/zwgk/ztlm/gccrc/content/post_1768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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