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做好我市大学生征集工作,激励更多适龄大学生踊跃参军入伍,湛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湛江市大学生入伍激励和艰苦边远地区义务兵优待实施办法(试行)。
湛江大学生入伍艰苦边远地区优待方式
从湛江市入伍到新疆、西藏和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含四类)、海拔2500米以上高山、二类以上岛屿(含二类),且服义务兵役满2年的,按照湛江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或各县(市、区)已出台的相关政策较高者发放特殊优待金。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具体划分依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文件明确的标准范围执行,所需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其中,入伍时分配到新疆、西藏的义务兵特殊优待金全额发放,其余地区依据义务兵服役期间处于艰苦边远地区和高山海岛的时间按比例发放,不足6个月的按照6个月发放,超过6个月不足1年的按照1年发放,超过1年不足2年的全额发放。符合条件的,该优待金可与入伍补助金同时享受,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兵役机关通报名单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