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11月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三方面的待遇政策。
湛江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最新)
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0%、55%、50%;
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63%、58%、53%。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湛江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不纳入职工医保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基金和补充险的最高支付限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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