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湛江人社局为优化营商环境,发布了关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相关知识。补贴对象,标准,条件,期限,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的流程,以及市和各县(市,区)受理窗口联系方式的详情见正文。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用工类)
1.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
按照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4.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5.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补贴对象基本账户。
6.申请流程
招用人员原则上需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补贴对象向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一补贴时段,本项补贴不得与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保补贴叠加享受。
7.办理方式
补贴对象原则上线上申报补贴,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注意补贴申请受理地点选取对应的市或县(市、区)。
市及各县(市,区)受理窗口的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企业补贴】可获湛江企业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方式、申请指南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