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湛江已登记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但自筹资金不足的话,符合行啊管条件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补贴。
支持自主创业(个体经营)政策
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政策。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补贴对象及条件: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 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3.政府贴息:2020年12月31日前,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据实贴息,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4.申请流程
(1)受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按企业法定登记证书(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向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向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个人贷款,并提供《湛江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附件2)及备注材料(所需材料均一式三份)。
(2)贷款初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个人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资格的审核,区分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①符合资格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在审核表上给予确认,对借款人身份作出标识并将资料移交经办银行。
②不符合贷款资格条件的,在申请表上写明事由。
③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当场出具材料告知书。
(3)贷款复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借款人,担保资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对其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有无其他贷款情况等进行调查、审核。对调查合格并符合反担保贷款条件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借贷合同,经办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审核不过关的,及时通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借款人,在审核表上写明原因。
(4)贴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借款人先支付利息后享受贴息办法,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原则上按季度受理贴息申请,经办银行负责收集借款人贴息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贴息申请,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贴息审核。
二、税费减免
1.优惠对象: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以实际月数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2.优惠条件:(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人员。
3.优惠标准:每户每年14400元(不超过3年)。
4.优惠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5.优惠方式:申报享受,即时办结。
6.留存备查资料(享受时无需提供)
(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享受本项税收优惠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备查。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需留存资料备查。
7.办理流程: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在限额内可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注意:为依次扣减,而不是同时扣减或一并扣减):
(1)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填写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扣减增值税。
(2)填写《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费)依据,选择减税性质代码、填写减免税(费)额,扣减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勾选减免事项,填写减免人数、减免税额、减免税人员名单,扣减个人所得税。
(4)纳税年度终了,如纳税人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算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进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个人所得税。当年扣减不完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具体操作:填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勾选减免事项,填写减免人数、减免税额、减免税人员名单,扣减个人所得税。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湛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补贴】可获湛江各项补贴汇总、补贴申请入口、申请指南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