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我要办理 : 生育登记办理

办理条件

双方或一方为广东省户籍的人口和在广东省居住的外省户籍人口。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

第一步: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粤省事”主页选择【办事】→【生育】;

第三步:选择【生育登记】;

第四步:【情形选择与材料确认】→【填写女方、男方信息】→【填写子女信息】→【上传材料】,最后等待受理、核实。

线下办理

现场办理

1、办理:办事人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社区 (村) 或乡镇(街道) 卫生健康工作机构办理。

2、受理: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讲行初步核验,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核实。

3、核实: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镇卫生健康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领证:户籍地或常住地所在街镇完成核实后会签发广东+省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办事人也可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 卫生健康工作机构的任意个办事窗口自取。

办理时限及费用

登记人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办理生育登记,也可通过手机在粤省事平台提交生育登记申请。

对材料齐全,经核实个人信息和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自申请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

问题解答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在哪里可以办理?

目前已取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同时,目前《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已取消而改为生育登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

再婚夫妻,再婚前已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后怀孕,生育登记是否按第一孩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是的。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1日修订)第十八条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后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第二十条“生育子女应当办理生育登记。”再婚夫妻,再婚前已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后怀孕,怀孕应按第一孩办理生育登记。

已办理了生育登记,但不幸流产了,申办通过的生育登记需要注销吗?

不需要。若申办的生育登记已通过的,无需作注销处理,该生育登记将会自动作废。若日后再次怀孕重新办理生育登记即可。

    更新时间:1970.01.01
    办事指南
    ×
    路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