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已登记注册且符合过户标准的机动车
2、本市转移
以下的车是不予以过户的标准: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1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证大厅7号岗领表填写→车辆照相→拓印→外观检验(外检16号窗) →办证大厅18号岗核档→16号岗回收号牌→办证大厅8至12号岗提交资料受理→缴交工本费凭发票到照相处审核盖章(提档回县城办理的除外)→3号岗办理号牌邮政速递手续→持待办凭证到办证大厅14号岗领取新的行驶证→不邮寄号牌的15个工作后到办证大厅16号岗领取机动车号牌。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转移登记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
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以评估价为基准计算。
其他费用:二手车评估车辆费大概200元,验车费80元,出票费用150。
温馨提示:由于湛江各区办理二手车买卖过户的费用都有所不同,在此提供的价格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