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省内的需身份证,省外的需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
湛江流动人口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业务办理材料
◆注册登记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省内的需身份证,省外的需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湛江市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可联网核查);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可联网核查);
6.省外的提供在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可联网核查);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注意: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辖区内转移登记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和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可联网核查);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可联网核查);
7.提供在湛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辖区内公安机关交警车管部门,及办理上述业务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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