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果您的因公去港澳通行证因为过期、损毁、快到期、本人的容貌变化较大等原因需要换发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流程和材料,湛江本地宝为您详细解答。
办理条件
下列因公赴港澳通行证持有者可以申请换发通行证:
(1)通行证签注页用尽者;
(2)本人容貌发生较大变化者;
(3)通行证严重损毁影响使用者;
(4)通行证已过期或有效期不足半年者。
办理材料
(1)《湛江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或《广东省因公赴港澳任务批件》一份;
(2)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并在空白处注明出生地省份);
(3)大一寸蓝底或白底彩照3张;
(4)出访人持有的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办理流程
申请:出访人所在单位的专办员在湛江市外事侨务局因公出访办证大厅申请并递交材料;
受理:湛江市外事侨务局签证科审查资料,对资料齐全并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
办理:签证科填表制证,呈局领导审批签字后盖章;
办结:签证科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时间与地点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因公出访办事大厅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30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67号(市府大院内)
交通指引:公交线路1路、 2路、 8路、 11路、 12线、 13路、 15路、 16路、 22路、 23路、 25路、 27路、29路、33路跃进中路站下车步行至市政府大院内
咨询电话:0759-3181560
监督电话:0759-3181570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费用:护照、通行证代办费250元/(证·人)(粤价函[2001]41号,湛价[2001]37号)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注:换发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通行证有效期一般2年,最长不超过5年。签注分三月一次、三月两次和三月多次、半年多次及一年多次等。上述各类签注所定每次在香港、澳门的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含),其中多次签注一般每次停留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