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过审核,2023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增补4人。
关于公示2023年湛江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中考加分优待项目和规范办理程序的通知》(湛教〔2015〕84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湛教函〔2023〕54号)有关要求,根据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来文和有关学校上报,经审核,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具有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资格考生增补4人(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7月14日。
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湛江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9—3211036、3315875传真号码: 0759-3312074
电子邮箱: zjsjiyj_jjk@zhanjiang.gov.cn
通讯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76号,邮编: 52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