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麻章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麻章区户籍类学生、房产类学生和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类学生的转学工作。
湛江麻章区2023年春季公办学校学生转学通知
各学校:
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麻章区户籍类学生、房产类学生和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类学生的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23年2月1日至2日,共2天。逾期不再受理,视同放弃申请转学资格。
二、申请方式
采取现场提交申请资料方式。
地点在麻章区教育局教育股(麻章区瑞云南路9号)。
1.申请到麻章城区、湖光或太平镇圩学校就读的监护人在规定时间携证明资料到教育股进行登记。
2.申请到农村小学就读的,由监护人到学校申请登记。
三、可申请转学类别
1.学生具有麻章区户籍,需要从外区(县、市)转入麻章区学校(以下简称户籍类)。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麻章区商品房产权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的非麻章区户籍生(以下简称房产类)。
3.由于法定监护人(符合中央、省、市、区有关优待政策)工作调动,学生需要从外区(县、市)转入麻章区学校(以下简称优待类)。
四、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户籍类需提交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居民户口簿。
2.房产类需提交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居民户口簿、出生证、父母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查房证明、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等。其中凭“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转学的,不须提供居住三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缴费凭证;凭“网签购房合同”申请转学的,须提供截至2023年1已入住满三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
3.优待类需提交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调令或工作单位证明、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其中法定监护人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提供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和《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4.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监护人变更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五、资料审核
1.区教育局提取学生的报名资料并送相关部门审核,资料审核通过的转学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的学位情况和转学条件统筹安排,空余学位优先安排麻章区户籍类学生。
2.若区属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延缓安排。
3.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转学申请不再重复受理。
4.房产证类以下情况的则审核不通过。
(1)如果材料不足以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的;
(2)查房证明显示为空白状态、撤销、查封、拍卖等异常状态的;
(3)凭“网签购房合同”自申请日期起倒推计算水电缴费未满三个月的。
六、结果查询
审核结果以“麻章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家长可通过“麻章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转学结果,并到对应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1.中小学生转学取消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保留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和转入(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电子审核环节。
2.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转学要求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学的,任何学校不得拒绝。
3.转入学生须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安排学生借读。
4.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毕业班(六年级、九年级)学生不予安排转学学位。
5.镇内公办学校间不办理转学。
6.麻章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咨询电话设在区教育局教育股,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59-3587977。
麻章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